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永州同济内分泌专科医院碘-131甲亢治疗中心建设
2013-04-07 17:32:29 点击数:
湘卫函[2008]72号 永州同济内分泌专科医院: 你院《关于建设项目碘-131甲亢治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申请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报告》及《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永州同济内分泌专科医院碘-131甲亢治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FXPB-2007-005),并组织专家对你院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根据评价报告和专家现场验收意见,同意你院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你院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辐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认真组织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护知识培训,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将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此复。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卫生监督所,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永州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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